在正常碾壓完成的基礎上,采用沖擊碾壓(兩米一層)或者強夯(低能級滿夯,4米一層),其兩者都是用于減少路基竣工后的沉降和提高路基的整體強度,那么在哪種情況下用沖擊碾壓呢?或者強夯呢?兩者有何區別?
采用措施:當路基長度小于100m時建議用強夯補強。如果路基大于100m,則用沖擊碾壓施工。
施工原理:
1、強夯:通過一般8-40t的重錘(最重可達200t)和8-20cm的落距(最高可達40m),對地基土施加很大的沖擊能,在地基上出現的沖擊波,可提高地基的強度、降低土地壓縮性、消除濕陷性黃土的濕陷性等。同時,夯擊能還可提高如層的均勻程度,減少后期沉降。夯點間距根據路基土的性質和處理深度確定,一般采用先夯點后滿夯的方法,以保證夯擊能量傳遞到深處。使路基的承載力提高。
2、沖擊碾壓:利用多邊形沖擊碾在位能落差與行駛動能相結合,對工作面進行靜壓、揉搓、沖擊。其高振福、低頻率沖擊碾壓使工作面密實度不斷增加,并滿足密實度要求。根據路基寬度將其沿行進方向分成若干個平行的窄道,窄道寬度為2.96m。
應用范圍:
1、強夯
強夯法最適宜的施工條件:
(1)處理深度一般不超過15m;
(2)夯擊對象最好為粗顆粒土組成;
(3)施工現場距原有建筑物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,一般宜大于10m;
(4)對于飽和軟土,地表面應鋪一層較厚的礫石、沙土等填料。
2、沖擊碾壓
沖擊碾壓最適合的施工條件:
(1)高填方路基、填挖交界處的增強補壓;
(2)濕陷性黃土等特殊土地加固;
(3)舊路加寬及舊路改造施工;
(4)黏性土、砂礫土和土石混合填料;
(5)不宜使用強夯的區域可代替強夯使用。
沖擊碾壓由于影響深、速度快,目前被廣泛應用到工程施工中,對于處理地基內部缺陷,避免隱患,提高施工質量起到顯著的效果。但由于沖擊壓路機行駛速度快,沖擊力大,對附近的構造物會有一定的振動與噪音影響。采用前需事先調查論證。